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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思想与生态哲学(二)
2011-06-10 12:09:47 来源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5895次 评论:0
污染)的防治与清理。论文尖锐地指出:重“心”轻“境”的环保理论,乃“预约人间净土”和“心灵环保”之所以有所偏颇、值得商榷的原因。杨惠南呼吁:建立一个心、境平等的佛教生态学,乃是刻不容缓的事情。而且,为了对治重“心”轻“境”这一古来即已形成的错误理念,此时此地甚至应该提倡重“境”轻“心”,亦即“境”先“心”后的佛教生态学。(杨惠南A)
林朝成曾接受“国际佛学研究中心”的委托和经费的补助,于1992年完成《佛教放生与环保保育》一书的研究(未出版)。同年又根据上述研究成果,浓缩和修订成为《从宗教生态学看台湾佛教界的环保观及其实践之道》的专论,提出六点“未来生态新典范”: 1.对自然的高度评价;2.普遍的同情心;3.谨慎周密的计划以防止风险;4.经济成长的极限;5.日益求新,崇尚兴革;6.新政治观。以此作为思考的参考座标,然后企图进一步结合佛教的教义,以建立“佛教生态学”。文中批评“台湾佛教环保意识的觉醒又落后台湾社会十年”,建议尽速地整理佛教环保的文献,具体意见如下∶
(一)佛教基本教义与环保生态观的汇通。如“缘起”与“深度生态学”的比较;“依正不二”观与自然环境保护或环境权的汇通;“八正道”与“后设经济学”的比较.....等等,都应納入佛教环保的基本文献内。
(二)佛教的环保福利事业。可参考唐《法苑珠林》的方式,拟定条目,細加分类,每类有述意、有经证、有诠释、有引申,以方便参考与查阅。
(三)佛教高僧大德的具体事例。重新整理各僧传居士传,选出具体环保事例,以为参考效法。 
(四)佛教戒律与环保生活法则的比较。环保必须落实于生活,其所提供的生活法则,大都合乎戒律所规定者,尤其是菩萨戒,更可給从事环保的资源与启发。(林朝成A)
王、江的文章引述了上述杨、林两教授的论文后,认为两人对佛教界环保思想的批评意见,虽然都是援引西方现有环保理论观点,却不忘在佛教传统教义里,寻求原有教理的支持。说明佛教传统的生态理论,确实含有和新的“环境范型”理论相契合的某些成份。至于哪些是有待提升的积极因子,王、江的文章并没有深论。好在这次研讨会上,杨、林两教授又提交了新的论文,对上述观点作了进一步展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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